农业科技创新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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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秦健(河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教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农业科技装备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快农业强国建设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 我们要密切关注世界农业科技前沿,大力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力更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迅速,支撑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充分体现了“一切乡村振兴必须靠科技支撑”。 但也要看到,近年来各类气象灾害频发,给粮食稳产增产带来较大风险。 我国粮食生产和消费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没有改变; 农业基础研究、底层技术、原创性成果仍然不足,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增强农业科技供给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改善农业科技供给,是实现农业科技高水平自力更生、保障农业安全的现实需要。 目前,农业领域仍面临诸多“卡壳”技术难题。 科技供给尚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亟待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供给能力。 一是大力加强农业科技基础研究。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泉。 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和基础研究设施建设,引导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农业基础研究领域的前瞻性、引领性研究,实现更多原始创新。 二是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引导和资助科技创新团队围绕产业需求开展重点研究和持续研究。 加快新品种、新工具、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构建精准高效的生物育种技术体系,培育一批高产优质重大突破品种。 三是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推动科技企业合作,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层次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组建研发联盟实施“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合力提供政策支持围绕核心技术研发、产业链上下游对接等问题。 四是深化农业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基于学科定位和核心使命的绩效评价导向,扩大科研决策、人才选拔用人、职称评审、基金资助等方面的自主权。运用、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面,全面激发农业科研机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培育支持新型科技服务主体,为乡村振兴提供服务保障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活动的“最后一公里”。 针对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较低的问题,要持续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畅通从原始创新到关键核心技术的通道。 。 一是培育发展新型服务主体和农业经营主体。 引导农业院校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完善农业社会科技服务体系,完善农业农村技术转移机构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科技快车和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提供优质农业科技服务的模式。 二是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 进一步落实科研院所自主权,促进产学研、农业科教紧密结合,鼓励科研人员技术改造,完善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机制。 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完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建设农业农村全覆盖科技示范网络发展。 三是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 鼓励农业新品种、专利、作品等知识产权定价入股、利润分享等转化模式,创新项目组织机制、投资方式和分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成果中试基地,促进成果成熟和转化。 搭建数字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数字化、普惠化。 四是构建多元化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探索政府支持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建设科技创新示范展示基地。 搭建网络推广平台,横向连接国内外农业科教单位,纵向连接农业信息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农业专家推广服务体系。 引导社会科技力量积极参与农业技术咨询、技术中介和技术服务机构,通过技术咨询服务引导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筑牢乡村振兴发展基础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是推动科技与工业深度融合,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农业全产业链。 培育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引导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协同创新载体,探索产业联盟共性技术研发组织模式,着力打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创新能力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其“统一”功能,引领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产业升级; 加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集聚优势农业科教资源,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化发展,采取“一对一孵化+平台增值服务+价值投资”模式,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发展,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色”向“大产业”升级,帮助产业区成为农业创新驱动先行区和示范区推动科技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深精加工技术,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推动优势特色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和增效空间,同时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旅游、文化创意等服务业,推动“集体经济+合作社+现代农业服务公司” “合作联盟”等模式,统一农民经营行为,发展规模经济; 加快培育农村新兴特色产业,丰富农村新业态,尽快制定出台5G等高科技农业应用补贴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运营商、互联网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区,让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现代信息技术覆盖农业全产业链,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智能化。

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人才特别是农村科技人才是乡村振兴的动力和造血者。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最终要靠“人”,特别是各类有能力的“科技人才”。 一是建立灵活的人才培养体系。 做好农业科技人才培养顶层设计,完善大学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实践经验相结合的育人机制,实施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 依托重大科技任务、重要创新平台等,发现和培养农业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优先支持青年人才在重大科技任务中起带头作用、发挥引领作用。科技项目。 支持农业院校承担更多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任务。 同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工作,培养一批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村实用人才。 二是实行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引导科技人才向农村聚集。 改革农村人才制度,完善人员配置管理、职称评审、人才引进等政策,吸引更多优秀科技人才到农村工作。 鼓励农业科技人才通过兼职、科技入股、兼职等方式服务乡村。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发农村科技人才活力,切实提高农村科技人员福利待遇,从精神激励、薪酬激励、绩效等多方面提高农业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奖励和晋升专业职称和职位。 同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营造“留住民心、留住民心”的环境。 最后,加强科技特派员规范管理,建立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长效机制。 制定科技特派员支持和激励政策,吸引不同专业领域具有技能、管理知识、业务技能的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鼓励和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组建科技特派员队伍。 ——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企业的组织者。 ,让科技通讯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获得合理报酬,增强科技通讯员服务基层的内生动力。

《光明日报》(2023年1月18日第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