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的一般职位有哪些 有研究类型吗 工资怎么样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以下简称农业)的发展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并指导实施。 落实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有效配置和产品质量提高; 参与制定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政策,推动农业依法行政。

(二)负责健全农村管理体制。 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为村民筹集资金、劳务等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和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高。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 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政府财政资金安排的意见。 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 提出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指导实施。 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推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制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 引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考核制度建设。 依法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实施认证和监督管理。 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许可和监督管理; 依法负责渔船、渔机、渔网的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和省标准的执行情况。 开展兽用医疗器械及相关肥料监督管理。 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管。 行使渔船检验、渔业行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 组织和监督全市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公布疫情情况并组织消杀。 组织开展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负责境外进口农作物种子(苗)的检疫审批工作。 组织兽医管理和兽药管理及药品检验工作。 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 监测和发布农业灾害,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存和调配,提出生产救助资金安排,指导紧急救援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制定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规划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兴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选拔和实施。 组织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先进农业技术,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 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发展,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项目实施。 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管理。

(十二)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制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和提高措施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利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和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发展,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治理相关工作。农业面源污染。 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引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带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相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参与制定农业对外援助政策和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二、农业科学院、农业局事项。 政府部门一般不参与学术研究,重点推广和应用成熟的新技术、新模式。 农业局的科研工作一般集中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学研究所(院)等机构。

3.工资。 农业局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支付。

4、工作岗位:

(一)办公室。

负责文件、会议事务、机要文件、档案等机构的日常运作; 负责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和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管理工作。 ; 负责组织农业救灾生产,承担农业调度分析,提出生产和救灾资金安排建议; 牵头协调局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承办涉台农业事务; 开展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产业保护和发展政策建议; 组织研究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

(二)政务人事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设置、劳动工资工作; 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发展; 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项目的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就业资格管理; 承办局业务,主管学会有关事务; 协助局党组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指导全市农业系统政风建设,参与农业重大项目监督检查; 查处局系统违法违纪案件; 负责离退休干部的代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发展计划财务科(农业重大项目督察室)。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和专项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监管; 提出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相关政策建议; 编制报送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 指导和监督局直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组织推动各项农业项目政策的落实并监督落实;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涉农项目资金的审计; 监督检查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财务管理等,跟踪监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 组织开展局系统内部审计。

(四)科技教育与政策法规科。

负责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承担农业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农民专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外来物种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农用地、牧场、渔业水域、宜农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负责农村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工作。

(五)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

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和价格政策建议; 承担农业统计相关工作,分析预测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运行; 发布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信息,引导农业信息服务; 承担农产品推广及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的相关工作; 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承担农业国际贸易研究、农产品出口促进和农业产业损害调查; 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负责农业援外事宜和援外工作。

(六)种植业科(经济作物科、蔬菜办公室)。

负责拟订种植业(粮、棉、油、麻)发展政策、规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 组织指导种植业重大项目实施; 承担农田质量管理和发展控制与水产养殖相关的工作; 制定本地区种植业主导种子品种; 组织良种选育、植物内部检查和遗产资源保护; 组织开展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组织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组织种植业抗灾救灾和饥荒准备,储备和调配种子、化肥等生产物资; 拟订经济作物生产规划和产业布局并组织实施; 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 指导经济作物结构调整和标准化工作; 拟定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和新品种、新产品开发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经济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种苗繁育管理; 制定农业产业基地规划,指导农业产业基地建设; 拟订全市蔬菜(含食用菌、西瓜、魔芋)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蔬菜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 开展蔬菜生产新技术推广,实施蔬菜产业发展工程; 指导全市蔬菜基地建设,落实基本菜地保护政策; 负责蔬菜产品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全市蔬菜产销和市场预警预测; 参与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相关工作; 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农业产业化科(市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办公室、市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农业产业基地规划,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基地建设; 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布局、产业调整和服务体系建设; 引导休闲农业发展; 组织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产品的原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申报、现场检查和标签管理; 推进农业“三品”标准化基地建设。

(八)饲料工作办公室。

拟订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承担饲料行业行政许可和一般案件查处工作; 承担饲料行业信息统计、预测预警和运行监测工作; 协助组织饲料检测和监测工作; 负责饲料行业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推广。

(九)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农村能源技术推广中心、农村厕所改造办公室)。

宣传贯彻上级关于农村能源建设、农村厕所改造和生产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制定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农村厕所改造和生产节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农村能源行业的管理和执法监督。 负责沼气、农村厕所改造、节柴节煤、生物质能、太阳能、洪水能、地热能、微水电等可再生资源以及轻烃、甲醇等液体的技术开发和科研工作燃料、城市生活污水和沼气净化处理工作的推广应用。 负责农村能源领域节能产品和设备项目的质量检查、监督、评价和审批。 搞好农业自然资源和农牧废弃物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 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 负责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 负责依法实施农产品符合安全标准的认证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