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有内鬼农业农村部要建多个信息化示范基地快来围观

我作为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申请者之一,收到了有关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升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我部启动了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根据《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示范基地按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四种类型申报。作为申报主体的农业农村厅(局、委)、有关单位,需要重视本次申报工作,为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献力!我身为一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收到了关于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在这次认定工作中,市场主体将成为重点认定对象。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为目标,以产业急需为导向,遴选认定运用互联网理念和信息技术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促进现代种业和耕地保护建设、提升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示范典型,以及掌握并应用农业信息化关键核心技术、装备的创新研发主体。重点认定生产型示范基地,申报其他类型的主体也应在服务数字乡村及智慧农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各类型示范基地按照生产型不低于55%、经营型不高于20%、服务型不高于15%、管理型不高于10%进行遴选认定。在申报认定过程中,各社会主体应该按照程序和标准严格遵守。

我们的申报认定工作会严格按照《认定办法》的规定执行,具体的申报认定程序如下。

(一)我们所在的省份的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类社会主体提出的申请,并且统一组织专家初审,然后形成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最后报送到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二)每个省份推荐的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超过数量限制的,按推荐名单排序自动减少。中央管理的企业、国家级科研院所(包括农业农村部部属的三院)和中央直属垦区中每家企业只能向属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本系统或本单位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数量不得超过1个。作为申报主体的高校可以依托校内二级机构来申报具体内容,数量也不超过1个。以上申报数量都不占所在省份推荐名额,但是需要由属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推荐并报送。

(三)农业农村部将组织专家们根据申报材料和评分标准,进行科学、严谨的评审工作。他们会提出拟认定的名单,方便我们的申报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作,我们需要通过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无异议,最终由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名单并进行授牌。

三、申报材料

作为申报主体,我们需要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分类型)》及相应辅证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材料应包括正式报送文件、经审核的示范基地申报书、基本情况表及辅证材料、省级专家组初审推荐名单(含推荐排序)及专家组成员名单。我们需要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光盘版推荐材料各1套,并且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同步发送至nyncbxxzx@agri.gov.cn。

四、有关要求

(一)在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时,我们需要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作为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主体之一,我们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的决策部署,积极建设数字乡村、发展智慧农业。我们应高度重视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申报组织和初审推荐工作。为加快信息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我们需要尽快确定本年度认定工作的联系人,并将信息表(附件1)于2023年2月14日17:00前发至nyncbxxzx@agri.gov.cn。

(二)在示范基地认定工作中,我们应坚持自愿原则,做好竞争性推选。根据《认定办法》的要求,申报主体应自愿申报,聚焦自身核心优势,明确一种申报类型,不得重复申报或在不同属地重复申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征集示范基地,并视需要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或网络答辩、材料评审等环节进行竞争性推选,做好认定工作。我们要通过实地考察、现场或网络答辩、材料评审等方式,认真做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推荐出基础条件好、应用水平高、创新措施实、示范效果好的研发应用主体。在认定工作中,我们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报送材料,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务必于2023年3月20日17:00前按照《认定办法》和申报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附件2、3)。

  联系人:康婷、于海鹏

联系电话:010-59192789、59192343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邮编100125(请注明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材料)

  我们在这里提供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附件,包括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省级联系人信息表、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以及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初审推荐名单。如果您需要联系我们,请发送电子邮件至nyncbxxzx@agri.gov.cn。此外,关于申报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已由我们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于2023年2月7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