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以及诸位关心农业乡村的朋友们:

我深深感受到自农村振兴战略之后,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我们的目标是打造农业强国,实现数字乡村的发展。

为迎接这一挑战,按照《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部署要求,我们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以提升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水平。

我们依据《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农市发〔2021〕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启动了2023年的计划。现在,我向大家通报有关事项,敬请留意。

就认定的重点而言,示范基地将按照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和服务型四种类型进行申报。我们鼓励农业农村的相关机构积极申请,以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

  信息化涉及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每一个社会主体都是自己美丽的风景线。在本次认定中,我们将更加倾心于市场主体,着力于保障供应、稳定安全、促进循环。我们不仅要全面促进乡村振兴,也要加速建设农业强国。我们以产业需求和智慧农业为中心,选择那些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方面取得卓越成果、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推进现代种业和耕地保护等领域发挥了示范作用以及掌握重要技术装备的企业和组织。

我们侧重认定那些体现智慧农业建设最高水平的生产型示范基地,其他类型的主体也应凭借在服务数字乡村及智慧农业方面的卓越贡献,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在认定程序方面,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认定将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程序进行,只有那些真正优秀的组织才有机会获得认定。

  每一个省份都是土地和天空的承载者,承载着各类主体蓬勃发展。在认定工作中,我们秉持着《认定办法》所规定的原则,认真审核每一份申请,确保程序正确严谨。

每个省份的推荐数量不能超过六个,超出数量限制的,按推荐名单排序逐一核减,最终直至符合标准。

此外,在这个大家庭中,每个国家级机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都是独立的个体,并具备了独立法人资格。他们可以自主申报,但是建议以一个单位为限,高校可依托校内二级机构申报,申报数量同样不超过一个。

最终,我们将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标准和申报材料严格进行细致地评审,确定认定结果。

  我们的大家庭中,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值得骄傲的特点和贡献,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细致地审核。经过农业农村部官网公示,并经过程序审核,最终我们才能发布2023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名单,并颁发认证。

在申报材料方面,申报主体应当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丰富详实的申报书和基本情况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在推荐材料中,包括正式报送文件、经过审核的示范基地申报书、基本情况表,以及专家推荐名单和专家群体名单。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还需要提交一份纸质版和电子光盘版的材料,并同时将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nyncbxxzx@agri.gov.cn。

最后,我们要求每一个申报主体加强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协调,认真准备材料,确保审核效率和质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并推进该领域的发展。

  我们认为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主体的申报组织和初审推荐工作。同时,为了加强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希望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能在2023年2月14日17:00之前,确定本年度认定工作的联系人,并将信息表(附件1)发到nyncbxxzx@agri.gov.cn。

我们认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应当坚持自愿原则,做好竞争性推选。这项工作应当按照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原则来开展。申报主体应当自主申报,仔细阅读和熟悉《认定办法》的要求,把握自身的核心优势,明确申报的类型不得跨类型或重复申报。同时,应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征集意见,并视需要进行实地考察、现场或网络答辩、材料评审。我们坚信,示范基地推荐认定工作必须按照严格工作纪律来进行,各种操作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绝不收取任何费用。我们希望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能够抓紧组织相关工作,按照《认定办法》和申报要求,于2023年3月20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到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附件2、3)。

  我们提供联系人信息,康婷和于海鹏将负责与您联系。同时,我们提供联系电话(010-59192789、59192343)和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邮编100125,请注明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材料)。我们期待能够在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推荐出应用水平高、创新措施实、示范效果好的农业农村信息化研发应用主体,助力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的发展。我们衷心希望,每个人都能关注到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的发展,为此,我们提供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申报细节,我们提供的附件包括: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省级联系人信息表,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以及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初审推荐名单。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箱nyncbxxzx@agri.gov.cn联系我们。此次申报为期21天,从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我们将非常期待您的参与。最后,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在此感谢每位关注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发展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