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性应是媒体报道农产品安全事件的基础

■观察者

新闻媒体要科学求证,理性用词,避免片面解读。 农产品安全报道应当注重科学证据。

近年来,农产品安全事件不实报道频发。 农产品事件层出不穷,报道却未澄清。 其中不少至今仍无定论,成为一系列“死案”,不仅引起公众的担忧和恐慌,也给农民带来了困扰。 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伤农事件”仍在发生。 例如,某卫星电视台报道了黑龙江绥化市兰西县瓜主产区的瓜农给哈密瓜喷“甜味剂”,标题为《瓜上喷甜味剂,因为瓜“快甜”” ”。 所谓“甜味剂”,主要成分是微量元素、氨基酸、钾肥,这些物质的毒性都很低。 多家媒体以《黄瓜的成功取决于‘神奇药水’》为题进行报道,并在报道中表示,神奇药水的主要成分与避孕药相似,对人的危害很大,影响生育。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 事实上,报道中黄瓜顶花浸的激素是植物生长调节剂,但其成分与避孕药不同。 因此,上述两条消息均具有误导性。 这些权威、有代表性的电视平台和新媒体的出现,使得新闻传播方式多样化、快捷化,进一步扩大了虚假新闻的传播范围,造成负面影响。

农产品安全事件被报道后,整个产品市场需求下降,给农民和农产品经营者造成巨大损失。 报道发布后,“广州市场上西瓜内馅的西瓜被注入红色液体,不可食用”。 海南优质西瓜价格跌至每斤20至30分钱,给海南南瓜农造成约3000万元损失。 “用药催熟香蕉,卖水果有潜规则”的报道后,香蕉价格从每公斤6至7元跌至2元多。 “黄瓜的好外表全归功于‘神药’”报道后,黄瓜的价格从每斤2元降到了8毛钱。

为避免再次发生“坑害农民事件”,新闻媒体必须寻求科学证据,理性用词,避免偏颇解读。 在报道农产品安全时,要力求做到科学论证,深入了解事实,收集证据,分析事件,在报道前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确认。 其次,在进行相关报道时,要理性用词,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表述,引起公众的负面质疑。 也不应该为了吸引受众、追求新闻轰动效应而使用过多的文字。 对于误报的消息,要实时准确反馈最新消息,及时止损,保障农民利益。

此外,有关部门要规范农产品市场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在生产层面,地方相关部门要提高服务水平,注重推广方式,与农民建立双向沟通。 加大绿色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力度,规范标准化基地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源头管理; 流通加工方面,建立和规范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中,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仪器设备购置,加强基层技术人员技能培训。

最重要的是提高农产品生产者对农产品安全的认识,消除公众对农产品安全的盲点。 政府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积极科普力度,利用网络技术加强农产品信息网络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关注市场。 收集整理信息,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共享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公开透明。 有关专家应承担起社会责任,面对不实报道,应深入分析相关事件,让公众了解真相。

□李宝菊(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市政协委员、民盟中国农业科学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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