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村社区组织积极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我国农业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营方式仍暂时占主导地位。 农业科技转化创新工作具有周期长、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 让农民自主对接农业科技资源是显而易见的。 不符合农业科技转化规律。 如何在小农户与外部农业科技主体之间建立更加顺畅的沟通机制,是农业科技转化必须面对的问题。

村社区组织在对内协调异质农户农业科技转化意愿、对外承接外部农业科技主体、传递农业科技转化所需生产信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农村熟人、半熟人社会背景下,村社组织利用贴近农民和具体农业生产的天然优势,搭建了农业科技供给主体与农民的联系平台,在实践中达到了多种形式。与不同科技实体的合作模式。 ,为农业科技成果顺利转化提供保障。

一是精准对接农业科技资源。 村社组织代表了本地区农民的整体科技需求。 要注重筛选适合本地区农业生产的农业技术,根据本地区自然禀赋、作物结构、农机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稀缺农业技术。 这就要求村组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及时了解农民的需求,主动以此类农业科技为标准,对接外部农业科技供应商,进一步争取最大优惠。与市场化农业科技相结合。 成果引进时,建立农业科技需求全流程跟踪,掌握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效果和市场反应,向科研人员全面反馈,增强农业科技引进的针对性。技术,从而转化本地区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 农业生产受益。

二是发展特色农业,寻求最适合当地发展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特色农业不同于一般商品农业,对农业科技有特殊要求。 各地区要寻找适合区域特色农业发展的研发机构并及时对接,充分发挥特色农业科技的直接带动作用,生产特色农产品; 同时,各地区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科技推广,必须立足农业实际特点,不能照搬、照搬其他地区的模式。 村级组织要以服务区域农业特色产品为主,区域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模式。 并存发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特色农业科技成果带动本地区其他农产品发展。

三是提高村社区组织的组织协调能力。鉴于村社区组织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外部科技供给主体若想快速推广农业成果产品,需要依托当地村社组织的传播力量。 政府部门必须有村级农业科技推广应用单位。 对保护范围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政策优惠,支持当地农业科技人才建设。 真正懂农业科技的人才要进驻村组织,担任“协调员”。 农业科技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切实保障和建立。 合作平台畅通了村级农业科技用户与研发主体的互动。

联系和提高基层村组织的服务能力,可以更好地发挥协调异质农户在农业科技运用中的应用意愿和反馈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的实际作用。

第四,注重农民对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接受能力。农业科技成果在实施初期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面临无法转化的风险; 要注重全区农民的接受和包容,村组织要充分发挥这一作用。

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过程中,必须重视个体经济组织的作用。 除了前期甄选适合的农业科技成果外,还要保障农民的科技转化,代表每个农民和上游科技供给的利益。 主体协商协商,在转型风险面前努力维护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农业经营利益。

(郑州大学国际学院2020级本科生 赵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