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1-07-07 浏览次数:242 国农办[2011]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署:《201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电子文件可到财政部网站查阅并下载),请认真做好项目相应准备。 附件:201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1年6月27日 附件:201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农业农村经济是农业综合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更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优,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基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2012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公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目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支持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和带动效应,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建设。 升级产业结构,推进现代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