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我国迎来春耕备耕的重要时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在积极筹划资金方面展现了其对农业生产支持的决心。据悉,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已累计下达为129.03亿元,这一庞大的资金投入旨在确保新疆农业生产开局良好、步伐稳健。
鉴于新疆春播时间短且季节性强,其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紧密沟通协调,以便进行面积核实和任务计划分解等前期工作,并迅速制定出资金分配方案。通过这些措施,保障了春耕生产项目能够提前开工、建设和受益。
为了激发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此次提高了冬小麦和春小麦补贴标准至230元/亩。此外,还安排了28.92亿元的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228.7万亩春小麦和1241.29万亩冬小麦进行补助,从而释放出了促进粮食丰收的积极信号。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在此基础上,本年度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从原来的1200元/亩提升至1500元,并专门安排28.09亿元用于支持187.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其他部分依据中央第二批补助资金给予安排)。
为了推动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同时巩固现代化装备基础,自治区财政下达10.88亿元用于购买目录内农业机械并提供补贴。此外,还致力于扶持农机化发展,重点支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能力提升、现代技术示范推广与示范区建设、服务组织建立以及技术学校公益培训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
此外,还有2.03亿元被拨款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其中重点支持开展科技推广与服务、可持续发展、产品质量安全、一系列科技支撑公共服务等领域。(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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