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活动的职业特征

代表性

职业传播者特别是新闻记者虽然也是社会大众中的一员,但是,他一旦从事职业传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即代表一定的传播部门、传播组织、政党和阶级进行新闻传播活动。在西方,尽管"新闻记者最钟爱中立的、提供信息的角色,把客观性当作核心职业价值,要将"强烈的承诺和不偏不倚的中立报道相一致是不容易的,因为许多新闻组织都用其指导思想和计划"总之,不论在哪个国家,大众传播者都是有代表性的,他们所发布和传播的信息无不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思想性,反映并代表一定阶级、集团、组织的利益、愿望和要求。

自主性

虽然代表性的特点意味着传播者的言行有一定的受控性和约束性,但他们仍有很大的自由驰骋的天地,有较大的传播权利和传播自主性。甚至可以公开传播表达个人信念和价值观的信息。面对同一新闻事实,记者可以自主地采用他认为适当的形式和手段来写作和传播;即使是已经定稿的文字新闻,播音员和导播在播报和处理时,在语调、语气、语速、音量、表情和先后次序等方面仍有一定的自主性。

专业性

这一特点,一是指新闻传播者需经过新闻传播教育的特殊训练,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方有从事职业传播的资格;二是指新闻传播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观念、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新闻敏感,才能搞好新闻传播工作;三是指专门从事新闻传播工作并以此谋生的职业特点和作为专业人员经济收入颇丰的现象;四是指从事新闻传播工作有一定的职业标准和协会组织,拥有同医生、律师、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同等的社会地位。总之,专业性是新闻传播者区别于行业部门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一个重要特点。

集体性

大众传播媒介进行信息传播往往需要集体合作和一批传播者。报纸、广播、电视新闻报道,看上去很像一个人的作品,但实际上没有一群不露面的集体,所谓的个人作品是无法与受众见面的。因此,正是露面的和不露面的人一起合作,才共同组成了大众传媒的传播者。

复杂性

在大众传播中,专业传播者不仅人数众多、协调性强,而且分工复杂。以电影电视为例,它集声、光、电于一身,聚采、编、播于一体,汇摄、录、剪于一堂,加上美术、化妆、服装、演奏、指挥等人员,其构成分工十分复杂,队伍也日益庞大。当然从中也可以看到不合理的现象,如在美国新闻媒体中,白人和男人就大大超过了在这个国家的比例,而黑人和西班人裔新闻从业人员则很少,妇女的比例虽在增加(20%到34%),但离应得比例仍有很大距离,而且报酬也低于男性。这些失衡因素,必然会对传播的内容造成某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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