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后村民超范围采伐115株杨树被发现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审理滥伐林木案件,判决被告人马某犯滥伐林木罪。马某擅自超出核发的采伐许可证范围,非法采伐115株杨树,并导致林木蓄积量超出批准数额。

据了解,2014年11月27日,马某获得了杭锦后旗林业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他采伐71株杨树和20.80立方米的蓄积。然而,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他擅自扩大了采伐范围,最终超出了核定的数量。通过验定,这次非法活动中共计超出了71株至115株,以及20.80立方米至25.08立方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被告人虽然持有合法文件,但违反了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因此构成了滥伐森林罪。在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悔改表现后,法院作出了相应判决,即判处一年的管制,并罚款1万元,同时没收其作案工具——油锯。

此次事件提醒公众,对于任何形式的森林资源管理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未来世代保留宝贵资源。同时,也强调了对自然资源管理者的监督和责任追究的重要性。在这个主题下,我们呼吁所有参与苗木招标网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以期为创建绿色家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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