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洛宜路上法桐之恋不再10种罕见植物的悲剧故事

洛阳市民怒斥:10棵法桐被毁,行道树之王遭不白刃

在洛阳的一条街道上,一群市民的悲痛眼神映照着一片荒凉的景象。十几年的法桐,被无情地连根拔起、锯断后,留下了凄惨的遗迹。这是一场悲剧,也是对自然美景和公共财产尊重的深刻诠释。

昨日早晨,当地居民王先生向媒体反映此事时,愤怒与失望交织在他的声音中:“这十几年来,我们这些居民都爱护着这里的法桐,它们为我们带来了春天的绿意、夏日的阴凉、秋天的金黄,以及冬季温暖。它们是我们生活的小小乐园。”

记者随后赶到现场,发现施工单位未经批准就进行了砍伐,并且当执法人员上前制止时,他们竟然无视了。现场目睹了一幕幕令人心寒的情景:挡板内六棵法桐被连根拔起,只剩下干涸的地基;附近还有三处类似的情况,共计十多棵树木受害。

该基地工程部土建工程师孙安民解释称,他们计划在这里建设四个入口,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不得不挖掉沿路的人行道上的绿化带以及周围数株古老而珍贵的大树。“我们知道这样做会引发争议,但按照规划,这些都是必要步骤。”

然而,该基地并没有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更没有得到园林部门批准,因此他们无法合理解释自己的行为。此外,那份由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发布的手续文件也未能为他们提供任何正当性的依据。

面对这样的情况,洛龙区绿化管理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树木属于公共财产,如果需要移植或砍伐,都必须经过正式程序和审批。如果施工单位确实有移植需求,那么应该主动承担起移植费用,并通过专业途径完成。”但遗憾的是,这次事件中的施工方似乎忽略了这一点,而公众则因为这种粗暴的手段而感到愤慨和失望。

目前,这件事情已经被移交给市园林局绿化执法大队处理。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位参与其中的人都提醒着社会各界:保护环境,不仅是我们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一个义务。而对于那些违规破坏公共资源的人来说,无论出于何种理由,都不能以私利损害他人的权益,更不能践踏自然赋予我们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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