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苗木种植基地违规采伐115株杨树

,引发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事发时,被告人马某是一名本地村民,他在2014年11月27日获得了林业局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批准他采伐71株杨树和20.80立方米的蓄积。然而,在采伐过程中,马某擅自超出了许可证范围,并且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增加了被采伐的数量。

经过专家鉴定,最终确定马某共计超出原许可范围,非法滥伐了115株杨树以及25.08立方米的林木蓄积。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森林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管制一年,并罚款一万元人民币,同时其作案工具油锯也被没收。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滥伐林木罪,因为尽管他持有合法的采伐许可证,但他的行为却与法律规定不符。他未经授权就进行了额外的砍伐,这是对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的一次严重破坏。在判决书中,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因此最终作出了一定的量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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