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殖厂生猪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养殖厂生猪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 生猪规模养殖标准
- 生猪无公害养殖很流行,生猪无公害养殖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 养猪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生猪规模养殖标准
法律分析:生猪规模养殖标准:一、制定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平面布局图。二、根据动物防疫要求合理布局场地和建筑物,各区之间设置有效防疫隔离带。三、管理区须设有饲料房、饲料加工房、兽医室等功能用房。四、生产区门口设立门卫消毒室、室和车辆消毒池。五、生产区布局合理,分阶段分群饲养;粪污水处理、病畜管理区设在生产区。
法律依据:《动物防疫法》 第七十七条 执法人员执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任务,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佩带统一标志。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生猪无公害养殖很流行,生猪无公害养殖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无公害养殖是指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使养殖对象在这个环境中能够吸取充足的营养,减少养殖过程中的疾病发生率,生产出无污染、个体健康的兽禽产品。无公害养殖既有利于保护兽禽的健康问题,又有利于人类的身体健康,同时也符合当下食品发展的趋势,它主要是帮助生产出健康无害的农副产品,满足人们对健康饮食的要求。那么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生猪无公害养殖很流行,生猪无公害养殖应注意的问题有什么?
1.加强标准化无公害养猪场
实现无公害生猪养殖,首先要从无公害养殖场建立入手,应遵循相应的建设标准规范性建设。应确保选择高地且干燥处作为建设地,且要做好排水设施,做好防疫控制,确保排水与防疫具有地理便利。同时,不可将无公害养殖场建设于屠宰加工场或化工厂附近,也应远离人员密集区或交通主干道,应在猪场外侧进行防疫沟渠的挖掘并建设隔离绿化带。应做好养殖场的内部规划布局,将生产区规划于上向风处,而污水或病死猪处理区应设置在下风向处。应单独进行养殖场内的净道与污道建设,避免二者存在交叉。确保饮水、排污以及粪便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且应在饮水设备上安设自动饮水嘴。应设置不少于7m2的生猪运动场地。
2.养殖场地的合理选择
养殖场地的选择是生猪养殖的基础,无公害生猪养殖前,应当合理对养殖场地进行选择,应确保养殖场地远离垃圾场、屠宰场、化工厂及医院等可能的污染源,防止周边环境污染物对生猪健康的影响。养殖场地还应能够方便稳定地获取到洁净无污染的水源,保证饮水供应可靠性,但要远离水源,避免养殖污水对水源造成污染。有条件的养殖场在选址时,应考虑牧草、青饲料获取的便捷性,尽可能靠近天然草场或树林等区域。养殖场地所在区域应当地势平坦开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大块的贫瘠土地最适宜建设养殖场。此外,要合理协调养殖场面积和养殖密度,满足养殖效益要求同时,保证养殖场空间布局合理,生猪有足够的活动空间,这对于提高生猪体质和猪肉品质,以及降低疫病发生和传染率都有积极作用。
3.兽药使用保障
兽药的使用也是有一定的影响,它可以保证对象的生理健康,但对于一些药物滥用,尤其是假药、毒性超标药的使用导致某种病猪流通到市场的现象要坚决的。因此相关部门明文规定的禁药坚决不使用。此外,对于购买兽药的源头的甄别也是非常重要的,务必保证是正规厂商,其出售的兽药必须与相关规定吻合。当然,实际使用当中要注意的点不止这些,总之要做到不假、无毒无害等大前提。
三、养猪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当事人想要办理养殖场需要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
生猪养殖的办手续如下:
1、首先需要场地,猪场用地的前提是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同时要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猪场用地的取得,一是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设施农业用地协议,二是报乡镇政府备案审查;
2、第二需要通过环保评估,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或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生猪养殖项目,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其余生猪养殖项目,要办理环评备案;
3、第三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所在地县级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材料如下: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文本;
5、人员情况。
综上所述,办养猪场首先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兽医主管部门提供一个厂房平面图。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厂房必须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距离至少为1公里,除此之外,还必须有封闭隔离的生产区,厂房平面图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以后,才被批准建厂。
【法律依据】: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
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殖厂生猪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殖厂生猪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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