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县民法典摘抄短句助民增收

重庆城口县:民法典摘抄短句助推香菇产业兴旺

11月10日,重庆城口县鸡鸣乡祝乐、茶坪村的香菇基地和农户自建的大棚内,香菇丰收季节到来,数十名菇农忙着采摘鲜菇,以便趁高价卖出。这些菃农主要是周边的贫困户和普通群众,现在,每天在基地工作的人员已超过40人,每天产量达1吨以上,有时甚至达到3吨。

此外,针对农户自己经营的大棚内采摘的新鲜香菇,大部分由城口县鲲鹏食用菌种植股份合作社负责收购加工销售,同时也允许农户自行去市场出售。据了解,从被确定为市级深度贫困乡镇以来,鸡鸣乡将食用菌作为扶贫重点产业之一,并引进了市场主体——城口县鲲鹏食用菌种植股份合作社与祝乐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股联营。此举建立了一个占地3000余平方米的菌袋加工厂以及2个大型香菇基地,年产值超过400万元,为54人提供就近就业机会,每位工人每月可增收2000余元。

作为全乡最先进的食用菌产业企业——城口县鲲鹏食用菌种植股份合作社,与祝乐村集体经济组织紧密合作,不断扩大食品生产规模,并鼓励各类群众参与到分散种植项目中来。此外,该公司还积极购买当地居民生产的产品,其累计销售额超过230万元,对86户居民进行了直接带动,使37个建卡贫困家庭实现增收。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经成功采摘并销售30多万斤新鲜香菇,其产值突破100万元。

通过上述措施,大力实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如合同法、担保法等,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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