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蛏子的贼竟是自己的雇员

蛏子,学名缢蛏,属软体动物,是双壳纲帘蛤目贝类动物,生活在海洋之中,为常见的海鲜食材。近日,陈某发现偷蛏子的贼竟是自己的雇员。 当刘某担着满满两担的蛏子从滩涂上回到岸边的时候,却发现其老板已经脸色发青在岸边等候多时了。 原来刘某承包了石文岙村里的40余亩滩涂,该片滩涂因围海造地被围住进行填海造陆工程。在填海工程彻底竣工之前,滩涂的养殖场还可以进行一段时间的养殖,于是在2014年的时候,刘某就将滩涂的养殖场转让给了苍南的老板陈某。 经营滩涂养殖多年的陈某觉得洞头县石文岙的滩涂养殖环境优越便高价承包了该地用来养殖蛏子。但是陈某平时在温州苍南两地无暇照看该片养殖场,于是就与刘某协商给其一定的看管费由刘某代为看管,刘某系本地人既方便照看,又有好处,双方一拍即合。 一晃几个月过去之后,陈某来洞查看滩涂里养殖场的情况时,发现养殖场上有一个“勤劳”又熟悉的身影正在滩涂里挖蛏子,这批蛏子苗投入进去还没有到最肥的季节,自己也尚未叫人来挖,怎么会有人在挖蛏子?难道是小偷!陈某吃惊不小,赶紧找人下去滩涂里将那个挖蛏子的“小偷”喊上来,结果等到这个“小偷”脱掉防水服和头巾一看,才发现那挖了整整两担子的蛏子的“小偷”竟然就是刘某。 陈某当下气得七窍生烟:“好你个刘某,我让你看着养殖场,你竟然还自己跑过来偷挖!你真正是算的一笔好帐呀,滩涂围垦你得了青苗费的补偿,转让承包权你拿了我的转让费,现在还把滩涂里的蛏子挖走,这可真是一举三得的好买卖。” 虽然刘某一直闪烁其词地辩称自己只是想挖几颗吃吃,然而在人赃并获的情况下抵赖显得苍白无力。现在陈某准备向法院起诉刘某违约,双方将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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