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那片七百多亩的“速生杨”树林,它们早已郁郁葱葱,长势喜人。这些树苗不仅具有早期速生的特点,而且适应性强、分布广,有着丰富的种类和品种,可以通过杂交和遗传改良来不断提升。它们还能通过无性繁殖来快速扩散,这些都是为什么我们选择这棵树来进行集约栽培的重要原因。
然而,眼前的景象却让我感到难过。我看到300多户村民因为收购公司突发变故而陷入了困境。这起始于去年3月份,当时他们与西安国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速生杨定向育苗造林”的合同。在合同中,我们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并且对双方都设立了相应的赔偿条款。
自从签订合同后,我与其他几百户种植户一起种下了793亩“速生杨”。经过一年的时间,这些树木已经长得高大茂密,远远超过了我们的预期。但是,就在我们期待收获的时候,那家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迟甚至拒绝履行合同。
事情变得更糟糕的是,该公司的一位主要领导在靖边发生车祸,他本人、董事长、经理等均受重伤,现在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公司借此为由称自己无法正常运作,因此没有按时履行合约。这导致我和其他种植户共计90余万元投资失去了市场,而我们自己的债务也随之增加。
现在,我不得不承认,我们似乎被骗了。当初相信那些纸面上的承诺,现在看起来都是空谈。而今后的情况,也让人怀疑那些口头上的保证是否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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