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科院果苗基地非法采伐事件:115株杨树被超范围砍伐
近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对一名村民马某的非法采伐行为作出了判决。马某被指控犯滥伐林木罪,并因其违反森林管理规定而受到法律制裁。
据了解,马某是一名本地农民,他在2014年11月27日获得了杭锦后旗林业局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这份许可证批准他可以采伐71株杨树及其蓄积20.8立方米。然而,在采伐过程中,马某擅自超出许可范围,不仅数量远超过了允许的标准,还破坏了生态环境。
经过调查和鉴定,最终发现马某共计超出核定的范围进行了115株杨树的不法活动,其总体蓄积量达到25.08立方米。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森林法》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滥伐林木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虽然持有合法文件,但仍然选择违规行动,这种行为不能容忍。鉴于马某在案件发生之后表现出了认罪态度,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因此法院做出了相应判决,对被告人进行了一年的管制并处以罚金1万元,同时没收其作为犯罪工具的油锯。此次事件提醒公众要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对待自然资源要负起责任来保护它们,为维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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