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超范围采伐115株杨树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审理滥伐林木案件

近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对一名村民马某的滥伐林木行为作出了一审判决。马某被控犯滥伐林木罪,并被判处管制一年,并罚金一万元。其作案工具油锯也被没收。

据了解,马某是当地的一名农民。他于2014年11月27日通过申请获得了杭锦后旗林业局的采伐许可证。这份证书批准他可以采伐杨树71株和蓄积20.80立方米。但在实际操作中,马某擅自超出了许可范围,他不仅超出了允许的数量,还额外采伐了44株杨树和蓄积4.28立方米的其他类型树木。

经过鉴定,总共计有115株杨树超过了法定的范围进行采集,这意味着合计超出5.08立方米的森林资源被非法砍伐。法院认为,尽管马某持有法律规定下的授权文件,但他的行为仍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即《森林法》中的有关条款,因为他未遵守所提供权限内的具体限制条件。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表现出了认罪态度,并表达了悔意,因此法院最终做出了上述判决。在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即使拥有相应的手续,也不能忽视执行细节的问题,以及过度使用自然资源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这起事件也提醒公众注意保护环境、合规利用自然资源等重要问题。此外,对于类似情况下的人员进行适当教育和引导,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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