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用药保安全 蔬菜养护稳过冬

当前北京市已进入冬季蔬菜生产关键时期,为加强冬季蔬菜科学安全用药指导,保障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北京市植物保护站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科学选择农药

对症选用农药。正确识别蔬菜作物病虫害是科学安全用药、确保防治效果的前提。在购买农药前,要对田间的病虫害进行正确识别,识别不准的,可以拍照或携带样品前往附近的植物诊所或农药店咨询,也可以联系市、区植保部门的技术人员,选择对路的农药品种。要选择对环境友好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使用禁限用农药品种,做到对症用药,避免药不对症,不仅造成了浪费,还错过最佳防治时期。

正规渠道购买。一定要在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店购买农药,购买国内生产的农药时要“三看一注意”,即一看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三证”的标注是否完整;二看农药包装是否完整无损;三看粉剂有无结块、乳剂是否分层、水剂有无沉淀。另外要注意生产日期和质量保证期。

科学使用农药

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使用。严格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不得使用禁用农药,不能将农药标签说明的不可混配的农药混配使用,农药配制推荐使用“二次稀释法”将药剂配制均匀,以提高利用率和防治效果。农药包装瓶(袋)要三次冲洗,使药剂充分利用,药剂随配随用,当天配好当天用完。同时要做好农药使用的信息记录,并规范存档。

科学轮换或混配用药。合理轮换或合理混用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可延缓病虫害抗药性的产生,提高防治效果。一般每个农药品种(有效成分)在一个作物生长季使用次数不超过2次,并与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交替轮换使用。混合后出现乳剂破坏、絮结或大量沉淀的农药,不能相互混配。

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施用农药前,必须了解所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施用农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标签标注的农药安全间隔期,特别是蔬菜、草莓等鲜食农产品用药,不满足农药安全间隔期要求的不再施药,避免农药残留超标。

合理施药。尽量选择晴天施药,下雨、下雪天气不宜施药,若遇到连续雨雪阴天等恶劣天气,可以选择烟剂、粉剂或熏蒸剂施药。优先选择超低容量喷雾器、静电喷雾器、固定管道式高压雾化喷雾机等高效施药器械,提高施药效率,减少用水量,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

安全施用和存放农药

做好防护,严防中毒事件发生。施药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防护帽、口罩、手套、靴子及专业防护服等,严格遵守施药操作规程。施药过程中不饮食、不吸烟,施药后要及时清洁身体、更换衣物,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禁止用盛药水的桶直接下河、下池取水,禁止用手搅拌药液。儿童、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得喷施农药或接触有毒药剂。

施药人员一旦出现头晕、恶心、呼吸急促、出汗流涎等症状,要立即停止喷药,离开作业场所到空气清新的环境中去,脱去受污染的衣服,并用清水洗净皮肤。如果中毒状况较严重,应拨打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中毒急救热线(010—83132345)咨询,并持农药标签及时到医院诊治。

及时补救,减轻药害损失。在喷施农药时,严格控制使用剂量。如果不小心发生药害,可在作物叶面及时喷施吲哚丁酸、芸苔素内酯、赤霉酸、磷酸二氢钾等缓解药害。同时,加强水肥管理,促根壮苗,增强抗逆性,促进农作物快速恢复生长。

安全存放农药。农药必须使用专门的存放柜或储物箱储存,上锁并远离儿童,避免与粮食、蔬菜、水果等食物以及畜禽饲料等放在一起,防止引起人畜中毒,并远离任何热源和易燃物,避免高温和潮湿。同时要按不同种类密封存放,瓶装的液体农药,需拧紧瓶口,或在瓶口处套上塑料袋再拧紧盖子,以防出现滑动情况;袋装的粉状农药,可在包装外面套2层塑料袋,以确保它的密封性。定期检查农药,避免过期使用。使用完的农药空瓶(袋)不能随意丢弃,收集后及时交至附近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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