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春耕备耕的紧要时刻,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正在全力以赴,为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而努力。据悉,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已累计下达129.03亿元,这一巨大的资金支持无疑为新疆的种粮农民带来了极大的鼓舞和帮助。
为了适应新疆特有的春播时间短、季节性强的环境特点,自治区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精心规划了面积核实、任务计划分解等各项工作,并迅速制定并实施了资金分配方案,以便于早日开工建设,并实现早期受益。
此外,还有措施被采取来提升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比如今年将冬小麦和春小麦补贴标准一次性提高至230元/亩。这不仅释放出了对支持粮食生产、促进粮食丰收的积极信号,而且还通过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8.92亿元,对228.7万亩春小麦和1241.29万亩冬小麦进行了补助。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可或缺的一环。因此,今年自治区财政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200元/亩提高至1500元,并投入28.09亿元用于支持187.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为了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以及夯实现代化装备基础,自治区财政下达了10.88亿元用于购买目录范围内农业机械给予补贴。此外,还扶持农机化发展,在方面如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现代技术示范推广与示范区建设、服务组织建设以及公益性培训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支持。
最后,不容忽视的是,自治区财政还专门安排2.03亿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如科技推广与服务、高质量发展、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科技支撑与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这些都是保证新疆农业稳健发展所需的手段。(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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