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审理滥伐林木案件
近日,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对一名村民马某的滥伐林木行为作出了一审判决。马某被控犯滥伐林木罪,并因其违法行为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据了解,2014年11月27日,马某向当地的林业局申请并获得了采伐杨树71株和蓄积20.80立方米的许可证。然而,在采伐过程中,马某擅自超出了许可证批准的范围,他总共超出了115株杨树和25.08立方米的蓄积量。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虽然持有合法文件,但其行为仍然违反了森林法规定。在案发之后,马某表现出了认罪态度,并且有悔改之意,因此法院考虑到了这些因素,最终作出了判决。
根据判决结果,被告人马某被判处管制一年,并需要支付罚金一万元。此外,其用于非法砍伐所使用的一台油锯也将被没收。这起事件提醒公众,对于自然资源尤其是森林资源,要恪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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