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我在春耕备耕的忙碌时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春耕生产,我已经了解到,他们已累计下达了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29.03亿元,这样一来,就能确保新疆农业生产开好局、起好步。
结合新疆春播时间短、季节性强的特点,自治区财政部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扎实做好面积核实、任务计划分解等前期工作,并且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资金,以此保障春耕生产相关项目的早开工、早建设、早受益。
为了提升种粮农民的积极性,这一年自治区将冬小麦和春小麦补贴标准一次性提高至230元/亩。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安排了28.92亿元的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以补助228.7万亩春小麦以及1241.29万亩冬小麦,从而释放出支持粮食生产、促进粮食丰收的积极信号。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中之重。在今年,自治区财政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亩均1200元提高至1500元,并且安排了28.09亿元的资金,为187.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支持(其余建设任务根据中央第二批补助资金给予安排)。
为了推动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以及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装备基础,我了解到,自治区财政下达了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10.88亿元,用以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和组织购置符合条件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补贴。此外,还有专门扶持农机化发展的一些重点项目,如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现代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与示范区建设、新建或改扩建专业大型市场流通设施等。
最后,还有一部分2.03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基金,其中重点支持开展了一些重要领域,比如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高效利用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促进新疆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冉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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